近日,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今后,凡新(扩)建的乡村公益性墓地绿化率必须达到80%以上,并设置生态树葬区。
我市将大力推行绿色生态安葬,积极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的生态化骨灰葬法,建设墓穴占地小于国家规定标准的节地型墓位,墓碑小型化、微型化,最大限度降低硬化面积。鼓励家庭成员采用合葬方式提高墓位使用率,提倡以楼、堂、塔、墙等形式存放骨灰的立体安葬方式。大力推广骨灰花葬、树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使用可降解容器,倡导骨灰撒海、撒散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
据悉,市财政对节地生态安葬实行奖励补助。凡诸暨市籍公民死亡后采用海葬、树葬、深埋、撒散等不保留骨灰安葬方式的,每例奖励5000元;对骨灰实行草坪葬、花坛葬、壁葬及格位存放等不占墓位,只留小型碑记的节地葬式,每例奖励2000元。上述节地生态安葬必须在公墓指定区域内进行。新建公益性墓地设置生态树葬区且符合生态化要求的,市财政给予适当资金补助,奖励补助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另外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殡仪馆开展吊唁方式改革,禁止在市殡仪馆内使用一次性纸质花圈,同时禁止馆外花圈带入殡仪馆。灵堂统一布置固定绢质花圈,免费供丧属使用。殡仪馆内禁止举办道场等封建迷信活动,以哀乐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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