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浦江县白马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每天安排一名执法队员,联合镇环卫所及市场管理人员,对镇区的垃圾分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分类错误或未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居民、商户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劝导无效,仍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的居民进行处罚。目前,白马综合执法大队共计立案查处不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当事人11人,缴纳罚款2200余元。
据介绍,4月1日起,《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正式施行,首次明确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责任和义务,违者将面临行政处罚,这意味着居民不按规定投放垃圾分类属于违法行为,垃圾分类工作已上升到法律层面,受到法律的约束,该办法的实施,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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