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县渔政部门与县市场监管局围绕2018年浙江省海洋休渔禁渔和幼鱼资源保护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首先,检查人员一行重点检查了海盐县两个大型农贸市场内的水产品销售摊位、水产品批发门店以及海盐宾馆等涉渔餐馆,特别是对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以及三疣梭子蟹等重点保护品种是否存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小可捕过渡性规格情况进行检查。
随后,针对2018年禁渔期即将来临(除部分梭子蟹品种已于4月1日提前进入禁渔期外),检查人员重点宣传了禁渔期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对涉渔从业者从事水产品贩销提出了具体要求。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一行还通过发放和张贴禁渔期和幼鱼保护宣传资料以及与涉渔从业者现场沟通交流,增强水产品销售人员、涉渔餐馆的幼鱼保护意识和守法意识。
县农经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行动强化了我县幼鱼保护监督管理工作,为禁渔期提前做好了宣传和工作部署,也确保2018年禁渔工作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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