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州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2017年度综合整治工作考核验收结果。
根据考核验收,椒江区、路桥区、仙居县、天台县等4个县(市、区)被确定为年度工作优秀县(市、区),椒江区下陈街道、黄岩区屿头乡、路桥区横街镇、临海市尤溪镇、温岭市新河镇、玉环市楚门镇、天台县石梁镇、仙居县淡竹乡和上张乡、三门县蛇蟠乡等10个小城镇被确定为省级样板,同时还确定了12个市级样板,16个市级优秀和48个达标乡镇。
据悉,此次全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整治范围包括107个乡镇(街道),分别为61个建制镇、24个乡和22个独立于城区的街道。重点任务是开展一加强三整治,即加强规划设计引领,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城镇秩序、整治乡容镇貌。
根据台州市下达的目标要求,台州市要用三年时间使小城镇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服务功能持续增强,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乡镇面貌大为改观,乡风民风更加文明,社会公认度不断提升,成为人们向往的幸福家园。市里明确2017年完成50%以上乡镇(街道)的整治任务,其中小城市试点镇、独立于城区的街道要全面完成,省级、市级中心镇要完成50%以上;2018年要完成所有中心镇和80%以上的乡镇;2019年要全面完成全部乡镇的整治任务。
自2016年10月全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会议召开以来,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按照省里的技术导则,对环境卫生、道路交通、乡容镇貌等,进行协调、统一、规范的整治,重点治“三乱”(垃圾乱堆、道乱占、摊乱摆),清“二面”(地面、水面),以“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专项行动为抓手促进区域产业集聚发展,并把提升居民文明素养摆到重要位置,引导城镇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
“去年在全市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面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各地以优秀县(市区)和乡镇为榜样,进一步加大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不断提升小城镇生产、生活、生态环境质量,为加快美丽台州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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