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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水利今年将实施“四大行动”

发布时间:2018-02-24 07:17:06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俞佩忠

   记者从海宁市水利局获悉,针对2018年治水及水利工作任务,海宁市水利部门在去年夺得“大禹杯”铜杯奖的基础上,提出将实施“美丽河湖行动”“综合减灾行动”“农村水利提升行动”和“精准管水行动”等四大行动,以努力开创海宁水利工作新局面。

  河道清则水利兴,河道淤则百姓忧。为持续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积极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坚持绿色发展、系统治理,实施“美丽河湖行动”成为新的一年海宁水利的重要一环,而河道综合治理则是水利建设的重点,也是群众关心的焦点。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海宁将加强河道建设管理与美丽乡村、小城镇环境整治、剿灭劣V类水等相结合,全力打好河道建设管理攻坚战和持久战。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始终是水利工作第一要务,海宁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今年还将开展“综合减灾行动”,以不断提高防洪减灾综合能力。在具体实施上将抓住非汛期这段时间,认真做好各项洪涝台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按照乡镇“七个有”、村(社区)“八个一”要求,实现全覆盖,扎实推进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

  准确把握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坚持民生为先、共建共享,实施“农村水利提升行动”,不断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其中包括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和技术,按照标准化、景观化、生态化要求,集中连片推进农田水利“五小”工程的提档升级,把水利工程打造成为村庄的景点、田间的亮点和惠农的支点。作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县市,海宁还将稳步推进、切实抓好试点工作,加快安装计量设施,加强终端管理,形成长效机制,保障“最后一公里”良性运行。

  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严格依法管水、依标管护,实施“精准管水行动”,不断提升水利公共服务能力。据了解,新的一年,海宁市将结合“无违建县市创建”、“美丽乡村”及小城镇环境整治等工作,加大河岸管理范围内控违拆违力度,对违法占用水域、河道违章建筑做到“零容忍”。按照“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要求,认真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环境)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制度,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审批,启动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巩固提升节水型社会创建成果。


标签:海宁;行动;水利;海宁市;减灾;河道;农村水利;治水;节水型社会;城镇环境责任编辑:钱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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