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嘉兴市“双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率队又一次对市区“双禁”工作展开督查,并慰问了春节期间坚守“双禁”工作岗位的党员干部、公安民警及志愿者。
督查组一行首先来到南湖区的新嘉派出所。在派出所综合指挥室,民警们全神贯注地盯着监控画面。2月18日17时58分,新嘉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电子小区内某楼梯口有人燃放烟花。“当时在现场总共清点了16根烟花残存物,是属于手持烟花。”据新嘉派出所所长陶晓军介绍,放烟花者姓徐,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前几天送客人到秀洲区王江泾时,看到路边小店内有卖烟花,想给不到2周岁的儿子买来玩。徐某表示自己知道市区三环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自己也签下了承诺书,他以为手持烟花不算违规,就在自家楼下放了起来。徐某被罚款500元,他也成了今年初以来市区首个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被罚者。
随后,督查组来到新嘉街道电子社区。在社区内,随处可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横幅,每个楼道口也张贴着《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社区相关负责人介绍,春节期间,每天都有市级机关、区级机关和街道联居干部与社区干部、志愿者一起戴着红臂章,进行巡查。“年初四晚上还有居民主动巡逻到年初五凌晨2点。”该负责人说,居民以实际行动支持这项工作。
在秀洲区新城街道春晓社区,督查组一进门就遇到了几名党员志愿者。春节期间,秀洲区每天由机关干部、社区工作人员、民警、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小区保安组成的巡逻队,进行管理、巡逻,确保巡查不留盲区。值得注意的是,从去年1月1日市区三环内实施“双禁”工作至今,秀洲区一直保持着“零燃放”的成绩,对此督查组表示充分肯定。
督查组还来到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长水派出所和长水街道中南社区。督查组对长水派出所明确“双禁”重点,开展高密度的巡查工作予以肯定。督查组表示,公安是“双禁”工作中的主力军,接下去仍要紧盯重点时段、节点,尤其是年初七、年初八商店开业,还有元宵节,要立足于常态管控。在中南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LED屏幕上,“双禁”的有关规定十分显眼。门口左边立着《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嘉兴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右边挂着“禁放烟花爆竹”的横幅。在“双禁”志愿者排班表上,志愿者上岗的时间都十分明确。“年初四晚上一开始我们在外围巡逻,到了晚上11点,安排人员定点定位。发现有‘苗头’的,立即上前沟通、劝导。”中南社区有关责任人说。
记者从市“双禁”办获悉,今年初以来,市区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1起,查处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案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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