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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行禁限放第一年

天津五措施严控春节期间污染

发布时间:2018-02-14 09:16:24 来源:中国环境报 记者 郭文生 见习记者 任效良

  记者日前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今年全市将进一步加大力度继续做好春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突出对烟花爆竹禁限放、重点排放企业监管、面源污染防治和不利气象条件应对等方面的管控。

  在今年2月15日(除夕)至3月2日(正月十五)期间,全市将重点做好5方面的工作。

  强化烟花爆竹禁限放。去年11月,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印发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规定外环线及以内地区全面禁止烟花爆竹燃放。今年是全面实行烟花爆竹禁限放的第一年,全市将重点狠抓责任落实、组织实施、宣传引导、监督执法4个环节,确保《决定》和各区强化要求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严惩非法燃放行为,发挥典型案例震慑作用,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强化重点排放企业监管。依托在线监测设施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企业严格监管,确保环保设施高效运行,确保排放稳定达标。对出现在线监测小时值超标情况的,将立即组织查处,并停产整治,严查严管严防。

  强化面源污染管控。将严管3个源,即严管工地扬尘源,强化对各类施工工地的巡查检查,严格禁止除特许施工外的建成区土石方作业,特别是要对停工工地的苫盖措施开展全面检查,确保停工不起尘;严管道路扬尘源,严格采取科学作业方式,坚持道路特别是背街里巷的科学扫保,确保吸扫车上路出勤率;严管焚烧源,充分发挥高架视频监控系统实效,专人值守,严厉查处各类秸秆、荒草、树叶、垃圾等露天焚烧行为,做到“有火必禁、有烟必处”。

  强化不利气象条件应对。各级环保和气象部门将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变化,特别是除夕、正月初一、初五和正月十五等时段的空气质量变化。当发生重污染天气时,及时启动《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果断采取不利气象条件应对措施,提前预防污染天气出现,削减重污染天污染物浓度峰值。

  强化应急值班制度。要求各区、各部门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确保应急联络员通讯畅通。同时,要提前做好春节期间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的相关准备工作,保障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后,部署及时、措施落实到位,并及时反馈信息。

标签:烟花爆竹;天津市;污染天气;不利气象条件;企业监管;管控;排放;春节;空气质量;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编辑:钱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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