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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突破口确保“河长治”

发布时间:2018-01-30 16:04:01 来源:中国环境报 记者 闫海超

  提前一年完成国家既定任务,省委书记、省长“双总河长”共同任职担责,3.3万名河长全部到位并巡河履职,用广东省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边立明的话来说:“让老百姓‘见河长’的目标已经实现,下一步就是‘见行动’。”

  如果把“行动”仅仅理解为“画大饼”“铺摊子”“打人海战”,那就摸错了脉门。河长制喊的不是一句空口号,重点在于强化辖区河流水质改善的领导督办制、考核问责,要的是老百姓能实实在在看得到的成效。因此,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才是确保“河长制”到“河长治”的关键所在。

  正是领悟了其中的要义,广东在改变工作模式、创新体制机制、强化考核问责方面都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互联网+”手段让河道问题与处理进展一目了然,无人机巡河有效解决人手不足及监管盲点,“河长+河道警长+企业河长+民间河长”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一年的时间内,987次河长令(督办令)让3359个水污染问题落实2978个,完成率超过87%。

  “不拼蛮力,善用巧劲。”广东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找准突破口,在改革创新上下足功夫更能事半功倍。

  哪些是突破口,哪些是发力点?除了广东,其他很多地方也都在进行有益的尝试。继福建省去年设立省人民检察院驻省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后,安徽省泾县河长办“检察官联络室”近日也正式挂牌。构筑“检察+河长制”的联合生态防线,无疑将在探索联防联控、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衔接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四川省成都市与周边5市(州)签署协议建立岷江沱江河长制管理协调机制,探索流域统一规划、同步治理、共同管护的新模式。山东省在1月21日发布《山东省生态河道评价标准》,通过规范生态河道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推动全面实施河长制。

  无论是方法方式的改变,还是体制机制的创新,目的都是让河长治河提质增效,这些有益的尝试值得探讨借鉴。

标签:长制;山东省;长治;驻省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省委书记责任编辑:朱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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