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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变身”生态湿地公园

汾口武强溪环境修复美出新希望

发布时间:2018-01-12 07:07:27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邵翠 谢航凯

浙江在线1月1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邵翠 谢航凯) 春暖花开之时,这里白鹭成群结队;夏日炎炎之日,这里荷花亭亭玉立;秋高气爽之季,这里芦苇荡漾起伏;寒冬腊月之年,这里瑞雪皑皑别样情。

殊不知,如此美轮美奂之地,曾经是汾口武强溪上的污水处理厂,周边杂草丛生,每天处理污水7000吨。2017年,汾口镇开启武强溪生态改造项目,不到一年时间,污水处理厂周边摇身一变成了生态湿地公园。今年春节去汾口,市民、游客又多了一个郊游踏春的好去处。

荒地如何变公园?汾口在环境修复下功夫

据了解,汾口镇武强溪是千岛湖第二大入湖水源,每天通过汾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注入千岛湖的尾水达7000吨。2017年,为了切实提升千岛湖入湖水质,汾口镇党委政府经科学调研规划后,决定深入挖掘武强溪入湖口3000多亩滩涂这一特色资源,进行环境修复,使汾口污水处理厂尾水和农业面源污水与农村生活排放污水经湿地生态处理后由一级A标提升到地表三类水,从而营造以水质保障、生态修复、土地保护、景观营造、休闲观光为一体的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示范区。

汾口武强溪湿地生态公园,包含景观、环保、绿化、索桥、建筑等子项目,是个综合性生态湿地。据该项目负责人介绍:“实施工程中,汾口镇坚持以最大限度减少破坏土地耕作层为宗旨,以不改变土地性质为原则,用地范围不建建筑物,不对土地硬化,如园路控制在2米以内,栈道采用架空等;对原先抛荒的土地进行重新种植经济作物,如种植油菜、向日葵;对场地内原有池塘周围、采砂场、建筑垃圾倾倒场进行覆土复垦或绿化。最大规模保留和扩大植被。保留原有农民种植的白杨树、杉树;不破坏原有生态沟渠及其水草;合理选种部分水生植物;沙化土地覆土种植花草。”

走在公园内,一个个错落有致的池塘和种类不一的植物,格外引人注目。污水处理厂是汾口镇武强溪生态湿地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汾口镇武强溪生态湿地修复工程对污水处理厂附近的土地进行人工湿地营造,污水处理厂的尾水和水北畈农业面污染源径流,通过修复后的沟渠、潜表流,由水生植物再吸收再净化,经过武强溪生态湿地净化后的水质已由一级A标提升至国家地表Ⅱ类水标准。

“湿地经济”有望带动当地增收致富

芦苇、鲜花、观景台、漫步道……远处是溪水淌淌的武强溪,近处是一个个错落有致的池塘和种类不一的植物。三五成群抑或独自漫步湿地,那份美静谧又不失风情。

附近村民说,湿地区块原本的田地基本每年都会被湖水淹没三个月,种下的农作物受影响,久而久之,种的人也就少了,抛荒现象严重,也没什么收益。湿地公园的建设让农民土地得到了流转,农民拿到了流转补偿金;同时通过借土回填,抬高了地形,改善了土壤环境,周边农户的农作物种植效益也随之提升了。

湿地公园对外开放后,汾口又新添了一个城市景观名片。这里一改昔日杂乱无章、建筑垃圾成堆、挖沙废墟遍布的景象,成为鸟语花香的生态公园。让回乡探亲的路过湿地的汾口人倍感自豪,总忍不住要停下脚步,带家人一起游荡一圈。对污水处理厂周围的环境修复,使生态与景观完美结合,不仅体现了汾口特有的田园风貌,更改善了人居环境,提升了城镇品位。

汾口镇相关工作人员透露,下一步,汾口镇将进一步引入休闲观光、婚纱摄影、科普宣传等产业,并以武强溪生态湿地为圆心,辐射带动汾口镇水南畈现代农业园、西湖畈农业产业基地、山头村白茶基地、射墩村蚕桑特色村、荷塘蓝莓基地、寺下猕猴桃基地、赤川口-龙门-汪家桥旅游线路等一、三产业的发展,将武强溪生态湿地打造成为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的示范区,进一步提升整个千岛湖大景区的生态品位。

疏堵结合,治理“车乱停”

小城镇处于城市之尾、农村之首,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在近几年的快速发展中,汾口镇的集镇面貌大变样,但经济的发展、人口的集聚带来的一些社会衍生问题,如农贸市场周边没有规划停车场,造成周边道路被随意停车;主要道路机动车停车位被电瓶车乱占,造成道路拥堵。

这些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该如何解决?在解决小城镇“颜值”的同时,又该如何准确的把握问题根源?科学的“建管”尤为重要。

汾口镇农贸市场位于一桥头商业区,是全镇最热闹的地方,这里车水马龙,人来人往。与此同时,也是全镇最乱的地方,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摩托车横冲直撞、乱停乱放,不仅影响集镇的形象,还造成道路拥堵,给行人安全通行带来隐患。

随着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推进,针对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一方面解决“疏”的问题。通过增设非机动车位,在符合条件的人行道增设非机动车车位。截至目前汾口镇已增设车位 198 处,能满足 1800 余辆非机动车停放。车位建设完后,通过半个月的宣传教育、发放劝导规范停车的“温馨告知书”,让民众熟悉各个点位的停车位进行规范有序停车。

另一方面要做好“管”的问题。近日,城管中队联合交警中队开展为期 30 天的专项整治行动,对未按要求乱停放的非机动车实行依法暂扣并处罚金措施。截至目前,已查扣车辆 80 余辆,违停车主需到交警中队接受教育和处罚。同时加强街长、交警、城管三方联合巡查,从建设和管理方面解决“车乱停”问题,稳固整治成果,保障市民畅通出行。

标签:修复;汾口镇;环境;生态湿地;污水处理厂责任编辑:朱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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