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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实施

发布时间:2018-01-03 10:52:00 来源:人民日报 记者 寇江泽

  近日国家林业局重新制定印发了《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国家湿地公园的湿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公顷,湿地率不低于30%。

  《办法》指出,国家湿地公园范围与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不得重叠或者交叉。国家湿地公园应当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进行标桩定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和挪动界标。禁止擅自征收、占用国家湿地公园的土地。确需征收、占用的,用地单位应当征求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方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国家林业局备案。该《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标签:国家湿地公园;国家林业局;规定国家;湿地面积;管理办法责任编辑: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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