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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把“省出”的排污指标“卖”给政府

发布时间:2017-12-18 06:51:07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田野 通讯员 胡娟华

  位于南湖区凤桥镇工业园区的一家企业主动担当责任,进行设备改造升级,将燃煤锅炉改造为生物质锅炉,节省下19.85吨二氧化硫的排放指标,日前,区环保部门以总价23.7万元的价格回购了该企业这部分排污权指标。

  “企业节能减排,不仅可产生环境效能,还能为其带来实在的经济效益。”南湖区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优化环境要素配置,保障排污权指标合理使用和有效调剂,企业“节省”下来的排污指标,政府可进行回购,这样一来,辖区内相关企业就可通过加强污染治理,减少污染排放,从而将自己“节省”下的排污指标通过政府转让给新建扩建企业。

  排污权是排污单位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权利,按企业环评批复核定的排污权量,通过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获得排污权,有效平衡和控制了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可喜的是,这两年,有的排污‘大户’企业通过加大治污力度,将污染排放减了下来,不再需要排污权指标了,这样的行为应得到鼓励和推广。”该负责人表示,对此,区环保部门对相关企业富余指标进行回购,或到市场进行交易,以鼓励和支持企业的减排行为。

  前不久,位于嘉兴工业园区的一家企业通过转型升级,对化学需氧量指标不再有过多需求,而南湖区环保部门也回购了这家企业剩余的排污指标。记者了解到,为了进一步深化环境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南湖区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还专门出台《南湖区排污权储备与回购管理实施细则》,切实规范了排污权储备与回购管理。据统计,今年以来,南湖区环保部门已对6家企业2个富余排污权指标进行了回购,合计金额达248余万元。

  据介绍,在现阶段,南湖区实施排污权储备和回购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指标,富余排污权的处置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由排污单位向区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富余排污权经审核报上级环保部门确认,排污单位可申请政府直接回购。

  那么,什么是排污权政府回购呢?“所谓排污权政府回购,就是环保部门组织实施,由政府出资购买排污单位通过有偿使用和交易获取的排污权的行为。”该负责人表示,同时,区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还将会把排污权回购情况及时抄送区行政审批局,并告知排污单位依法变更排污许可证。

标签:排污权;环保部门;排污权指标;胡娟华;企业责任编辑:朱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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