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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行政区域界线实施统一响应

陕西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7-12-14 09:44:14 来源:中国环境报 记者 肖颖 冯永强

  陕西省环保厅日前发布新修订的《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根据最新规定,当重污染天气出现时,陕西将打破行政区域界线,视关中区域为整体,采取统一区域大气环境应急响应措施,统一管理,联防联控,整体推进。

  《预案》统一了重污染天气划分标准、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响应启动与解除标准、区域预警启动标准以及应急响应和减排措施基本要求。

  按照重污染天气的趋势和严重性,《预案》将预警划分为4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预案》规定,当预测重点污染控制区内3个及以上设区城市空气质量均达到启动红色预警级别时,将启动区域红色预警。启动区域预警时,由区域内各市(区)采取Ⅰ级响应应急减排措施,开展区域应急联动。当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经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后,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至少提前24小时发布预警信息。

标签:污染天气;预案;预警;陕西省;红色预警;污染;行政区域界线;大气环境;响应措施;应急预案责任编辑:钱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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