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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一号、枫叶村、城西逸豪苑3个小区率先推行

海盐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17-12-08 09:29:27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陶玮 记者 徐志达

  牛奶盒、塑料、纸张等可回收物放入深蓝色垃圾箱,果皮、剩菜剩饭、一次性餐具等垃圾放入黄色垃圾箱,废电池、废温度计、过期药品等有害垃圾放入红色垃圾箱……昨天,海盐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启动,滨海一号、枫叶村、城西逸豪苑3个小区率先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着力打造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的样板,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记者在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的滨海一号小区看到,垃圾分类亭、小区入口处和每幢楼的出入口都摆放着垃圾桶,每个楼道设有有害垃圾投放箱,桶身标注着收集垃圾种类,方便住户投放垃圾。“小区共有住户986户,目前入住率在60%左右。我们组织业主成立了一支25人的劝导员队伍,挨家挨户上门宣传,提高住户的分类意识和环保意识,积极配合工作的开展。”瑞源物业工作人员宋建军介绍。

  在滨海一号小区,记者碰到了来自团县委、武原街道等部门和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志愿者队伍。志愿者们正在各幢楼内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资料的布置。志愿者张朱怡说:“我家在红益村,村里实施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处置有大半年了,环境确实变好了。今天来这里参与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很开心,希望更多人参与进来,争做垃圾分类践行者、传播者和监督者,使家乡越来越美。”

  垃圾减量分类工作是2017年海盐县民生实事项目之一。在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处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海盐县在城区启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探索构建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体系和智能化管理体系,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为建设“三优海盐”营造良好环境。

  按照海盐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小区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蓝色桶)、有害垃圾(红色桶)、其他垃圾(黄色桶)三类。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学校生活垃圾(有食堂的)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餐厨垃圾(绿色桶)四类。海盐县将完善收集设施,健全收集制度,完善分类运输体系,对城区生活垃圾实行分类处置。

  记者了解到,海盐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试点示范、扩面推进和完善提升三阶段进行。试点示范阶段主要工作为在3个小区开展高标准分类试点工作,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不低于60%,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学校覆盖面不低于60%。2018年2月进入扩面推进阶段,海盐县将结合实际,逐步健全完善相应的标准和制度,扩大居民小区、机关单位、国企、学校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到明年年底,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80%。

  根据安排,海盐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于2019年1月进入完善提升阶段,通过各方面努力,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实现覆盖,形成完善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设施建设和分类质量评价标准,以及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标准体系和制度,同时探索建设“互联网+回收”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实现再生资源市场化、规模化运作。


标签:生活垃圾;海盐县;城区;收集;有害垃圾;处置;处置工作;垃圾;垃圾箱;回收责任编辑:季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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