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是省委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镇容镇貌,提升南湖区小城镇环境品位的重要举措,更是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记者从南湖区财政局了解到,该局于近日出台了《嘉兴市南湖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区级财政资金补助管理办法》,将在三年内(2017—2019)共统筹安排区级补助资金1.5亿元,用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南湖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补助资金”是指区本级小城镇整治期间区级财政通过预算,统筹安排用于南湖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资金,包括区级美丽乡村建设、五水共治、四位一体、道路等级提升等,统筹用于与各镇(街道)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相关的规划设计编制、规范标准制定、列入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库的整治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
“具体我们将采用‘一补两奖’的方式进行区级财政补助。”该负责人说,“一补”是指定向定额补助,以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核定的各镇(街道)总投资占比为依据,给予定向定额补助资金。该部分资金分三年(2017—2019年)到位,其中前期经费补助给予5个镇(街道)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各1000万元。
“两奖”是指项目验收合格奖励,以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核定的各镇(街道)验收标准,分别对一次性验收通过后的奖励500万元;整治工作考核奖励,南湖区级财政在补助资金总额度内安排500万元,对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取得省级优秀的镇(街道)、市级考核优秀的镇(街道)进行一定的奖励。
记者了解到,今年南湖区财政累计已下拨各类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补助资金9000万元。截至目前,2017年计划完成的264个项目,已启动257个,完成13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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