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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波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08-02 10:07:37 来源: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8月2日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波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进行了审议,现决定予以批准,由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标签:宁波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条例;立法法;浙江省责任编辑: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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