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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区再生资源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5-24 16:11:30 来源: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促进全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发展,在省市分类办和商务部门的指导下,洞头区全力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分拣中心建设。

  项目建设投用情况

  洞头区再生资源收储中心位于洞头区南塘工业区C-01a地块,用地面积12000㎡,总建筑面积6981.1㎡,共有2幢仓储店铺,1幢宿舍楼。该工程由原洞头县工务局建设,工程总概算1394.2万元。工程于2016年5月份开工建设,2019年3月份竣工验收,2019年4月份移交给洞头市场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管理。

  目前,洞头区再生资源收储中心市场共有15间仓储店铺,收集范围为洞头区各乡镇街道(大门镇、鹿西乡除外),主要经营回收暂存废铁、废铜、废塑料、废弃电器(整机回收)、废纸、废玻璃、废易拉罐、废旧衣物、废编制袋、废泡沫箱等。不回收物品有:轮胎、医疗废弃物、煤气罐。回收的物资经分类、压实等物理过程处理后外运。年均回收各类废旧物资约1.6万吨,交易额5000万元,市场运营方租金收入170万元。

  亮点特色

  在市场运营初期,由于经营户的经营模式和理念没有适应新规范市场的管理要求,市场也经历了由“分散的乱”变成“集中的乱”的阶段。因此,制定出台了分类管理制度等,提升经营户理念,规范市场秩序。主要为:

  (一)转变经营模式。改变经营户各自为战的传统经营模式,回收类别由市场公司进行统筹平衡,确保每大类有2家以上回收,以此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开展分区存储。2019年4月招投标时,总结前期经验,进行了合理调整,目前采取六个区域的分收模式,分别是废铁类,废纸板类,泡沫类,废铜、铝类,废玻璃、旧衣服类,废塑料类。经营户在市场内按类收购、存放。同时在市场空旷地块划出专门区域用于回收物品打包后临时堆放。

  (三)强化监管措施。市场配备专职管理人员2名,协管员2名,负责市场日常管理工作。建立《经营户不良行为记录奖惩管理办法》,逐个签订协议缴纳履约保证金,重点对占道、出室经营、不按规定堆放回收物品、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等行为加强监管。根据《办法》,每户经营户设置信用分20分,每发现一次违规行为扣罚信用分1分并扣罚保证金500元,累计达到20分,取消经营资格退出市场,并且不得参与下一轮的招投标。

  同时,结合商品市场数字化改革,对市场增加了AI抓拍监控,并接入浙江省商品市场监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同步监管。

  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快龙头企业的培育,对承担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龙头企业强化政策扶持,充分发挥其龙头企业作用,充分利用、规范和整合现有再生资源回收渠道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回收集散加工能力。

  二是加快行业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资源流动、行业准入、标识规划等相关标准,并组织推广实施。

  三是规范行业监督管理,完善再生资源经营管理信息的收集和整理,扎实推进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备案工作,加强行业监管。

标签: 回收;废塑料;招投标;地块;废纸;仓储 责任编辑: 庞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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