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
优美的生态环境是推动一个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也是一个城市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今年初以来,新昌县坚持“生态兴县”发展战略不动摇,严格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系列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坚持“无事不扰,有事必到”服务理念,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推动产业腾飞、乡村振兴,为新昌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县和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力量”。
打通绿色发展“最初一公里”
日前,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通报了全省1-2月各县(市、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新昌县1-2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再次跻身全省98个区(县、市)前二十位,综合指数改善率排名全省第二。
今年初以来,新昌生态环境质量再次持续向好,全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PM2.5平均浓度、空气优良率三项重要指标稳居全市第一,“三江”交接断面及14个地表水断面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
一个城市的生态环境好不好,空气质量优不优,除了权威数据,百姓的感受最直观。新昌市民小陈是个摄影爱好者,喜欢带着无人机拍摄新昌的山水风光,她说以前为了拍好照片要选个天朗气清的日子,现在几乎出门就能拍到好照片。
变化的背后,正是新昌对“生态兴县”的孜孜追求。近年来,新昌切实增强做好环境保护的责任感、紧迫感,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净土、清废等行动,抓实“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等工作,全形态、全链条、全县域推进污染防治,积极打造干净整洁、宜居宜业的发展新面貌,不断优化新昌营商“硬环境”。
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绿色发展提供新动能。近年来,该县发挥生态优先导向作用,编制出台《新昌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管控单元细化精确到每个乡镇(街道),为全县优化经济发展布局、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供科学指南。全面启动新昌县首个GEP项目,未来,该项目将让“无形”的绿水青山得到“有价”衡量,推动绿水青山可变现、能交易、会增值,实现绿色共富、乡村振兴。
同时,积极探索构建“保险+服务+监管+防范”的绿色金融环境风险防范体系,深化排污权抵押贷款,织密环责兜底“风险网”。截至目前,累计为创新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苗子型企业、成长型企业等出具环保守法证明500多份,对300多家环境违法企业开展信用修复。
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
3月13日,达利丝绸(浙江)有限公司丝绸产品生产线开足马力,满负荷运转。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绿色管家”张亚钢和同事们正在企业车间走访,了解企业精炼高含氮废水深度处理和回用技术的研发。
“熟悉企业研发情况,并帮助企业解决环保难题,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张亚钢告诉记者,为企业发展注入“绿色动能”是“绿色管家”的重要职责之一。
企业需要什么,优化营商环境的功夫就下到哪里。新昌结合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着力打造“绿色管家”服务品牌升级版,邀请省市县第三方环保专家团队,组建“环保专家服务团”,推出环保“体检式”“订单式”服务,对在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给予温馨提示,专家服务团及时跟进提供技术服务,帮助企业进行规范化整改提升。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高服务企业发展的效率和质量,新昌扎实开展“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清单式管理改革,新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昌万丰航空小镇、新昌智能装备小镇创新实施“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模式,对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外且符合准入环境标准的项目,减少80%的环评审批项目,减少70%项目申报材料,实现审批提速60%,有效提升环评审批管理效能。
同时,聚焦市场主体需要,新昌打出“豁免审批、告知承诺、优化服务”组合拳,积极主动对接服务重点优质项目建设。通过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周期,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环评“降费提速”,环评文件级别“应降尽降”、材料“应减尽减”、数据“应享尽享”等举措加速项目落地。49个事项跑零次实现率为100%,即办率为87.76%,网上办理实现率100%,掌上办实现率100%,打通服务企业发展的“最后一公里”,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助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打通助企纾困“最难一公里”
“你们是正面清单企业,我们不是执法检查,而是送法、送政策、送服务。”近日,进入新昌某智能制造公司时,新昌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副队长丁明辉表明来意,并现场宣传环保法律法规,解答相关环保疑问,助力企业“开门红”。
为了帮助企业解决在生态环保、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等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立足市场主体需求,创新实施“正面清单”制度改革,将与民生密切相关、污染物排放小、吸纳就业强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充分利用在线监控、用电监管、走航监测等科技手段实现智慧监管。
“目前,新昌一共有40家企业被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据丁明辉介绍,对于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除信访举报核实等情形外,一般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落实“无事不扰”要求。
同时,创新实施“污染保险”试点管理,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强化企业环境污染风险防范手段。2022年,新昌县公盛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飞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昌县康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涉及危废处置单位完成污染责任险投保,将环境污染事故的事后处置变为“事前预防管理+事后有效补偿”,可有效降低和分散经营风险,为企业装上“安全门”,为新昌的绿水青山加上“保险杠”。
对首次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新昌探索实施“首违不罚”容错机制,细化《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探索完善符合新昌实际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制和执法制度体系,对10种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如符合首次被发现、及时改正、未造成环境污染等适用条件,则对该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施行以来,办理了12件不予处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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