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队队员沈学军近日和同伴一起从南太湖渔人码头生态联勤警务室出发,拿着望远镜,乘着快艇,认真巡查管辖范围内是否存在违法捕捞行为。“这个时节,水里的鱼最肥,对偷捕者诱惑更大,日常巡逻得更仔细。”沈学军说,除了人工巡查,我市还在太湖河道入湖口安装了智能监控,实施全天候管理。
自2020年太湖禁捕退捕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市农业农村局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禁捕水域非法捕捞、收购、加工、销售、利用渔获物等行为,取缔涉渔“三无”船舶。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查处太湖涉渔刑事案件11起,清理“太湖”“野生”等敏感广告1610条,下架网络非法交易信息6条,立案查处销售太湖鱼等案件3起。
执法人员在推进太湖流域禁捕退捕工作时发现,我市通太河道尚有一定数量的摩托艇,存在入湖违法捕捞的隐患。对此,全市开展了大钱港、长兜港、小梅港等通太河道快艇清理和岸线整治工作,按照退捕渔船拆解标准和程序,安排专项资金,回收拆解摩托艇129艘。
除了打击违法行为、铲除偷捕土壤外,我市还高度重视退捕渔民生活、工作问题,对退捕渔民进行资金补偿,将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全部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同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不定期组织举办退捕渔民专场招聘会,拓展退捕渔民就业范围。
“严格落实禁捕退捕工作,目的是为了恢复太湖流域的渔业资源,让南太湖之滨的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管理站站长钱仕强告诉记者,自禁捕退捕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多次进行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已累计增殖放流鲢鳙鱼、黄尾蜜鲴等各类鱼苗2500余万尾,持续加强太湖流域水生生物的多样性。
同时,我市还聚合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属地乡镇(街道)等各方力量,开展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工作,进一步掌握重要水域渔业资源的种群结构、资源状况及其变化趋势,启动对翘嘴鲌等产粘性卵鱼类产卵生境的修复工程,促进水生生物资源的保护和恢复。
多措并举下,太湖流域禁捕退捕工作成效初显。据省淡水水产研究所调查显示,目前,西苕溪等通太河道的水生态相比之前已有了明显的好转,太湖流域食物链顶层的肉食性鱼类种群如翘嘴鲌、蒙古鲌、鳜鱼、鳡鱼等正逐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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