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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首例生态环境损害 赔偿案件磋商成功

发布时间:2022-10-28 09:25:04 来源:金华日报 记者 俞夏冰 通讯员 蒋美姮

  记者昨天从市生态环境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获悉,该局与浙江万福染整有限公司就涉嫌干扰废水在线监测案赔偿一案进行成功磋商,达成赔偿金额17465元人民币,为今年以来首例。赔偿义务人自愿履行赔偿责任,并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

  5月11日,开发区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浙江万福染整有限公司的自动在线监测平台显示数据异常。经查,浙江万福染整有限公司环保负责人发现化学需氧量超标后,对自动在线监测平台进行了干预,导致数据显示异常。根据在线监测数据统计5月11日共计超标水量为11896吨。浙江万福染整有限公司已对超标原因进行排查,主要是由于废水处理厂正在进行提升改造,导致废水处理不稳定。

  9月26日,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召开了浙江万福染整有限公司涉嫌干扰废水在线监测案生态环境损害快速鉴定评估专家咨询会,与会人员对核算报告进行了充分讨论,认为该核算报告数据可信。10月8日,作为赔偿权利人授权代表,开发区分局和赔偿义务人浙江万福染整有限公司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企业自愿对生态环境损害买单,并在磋商后迅速完成了赔偿款缴纳。

  本案磋商成功有助于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为金华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起到示范性作用。

  下一步,开发区分局将不断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继续以高压态势打击生态环境损害行为,加大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落到实处。

标签:生态环境;万福;赔偿;浙江;开发区;赔偿制度责任编辑:仲瑶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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