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6月20日讯(通讯员 黄骥)“老板,骨头是属于易腐垃圾,灰色垃圾桶是其他垃圾桶,骨头是不能扔在其他垃圾桶的,请你立即整改。”
自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以来,禹越镇紧紧围绕“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要求,以“宣传+执法”为抓手,积极推动垃圾分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还存在着部分市民观念、习惯未养成,不按要求分类投放、分类设施配备不齐全等问题,针对这一问题,禹越镇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整治行动。
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餐饮企业、小区、建筑工地等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情况,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生活垃圾设置收集点位、收集容器配备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加大宣传普法力度,对存在问题的要求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立案查处。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5余人次,立案查处垃圾分类案件55起,教育劝导300余次,书面整改30余起,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接下来,禹越镇还将继续挖掘工作亮点,汲取成功经验,结合实际情况,探索适合小区、企业、商铺、社区的垃圾分类执法模式,打好“柔性宣传+刚性执法”组合拳,将垃圾分类的理念种到每个人的“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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