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河(湖)长办公室了解到,为切实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有效”转变,近日,市委书记、市总河(湖)长盛阅春,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总河(湖)长施惠芳共同签发了绍兴市2022年第01号总河(湖)长令——《关于绍兴市2022年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工作的通知》。据悉,这也是全省发布的首个地市级总河(湖)长令。
总河(湖)长令不仅重申了河湖长的职责,还明确要求完善河湖长履职考评机制、健全河湖长问题曝光机制。比如,全面推行河湖长履职积分与河湖健康状况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完善县、乡、村三级河湖长绩效考核指标和评分细则;年度综合考评结果报上级河湖长办备案,并抄送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对工作不力、考评不合格的河(湖)长要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各级河湖长要向同级总河(湖)长进行年度述职,述职报告报河湖长办公室备案;市、县两级要在当地主要媒体设立“河湖长制”问题曝光平台,对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问题和河湖长履职不到位情况进行定期集中曝光;对媒体曝光的问题,责任河湖长和属地责任主体要迅速落实整改。
总河(湖)长令同时明确,今年还将实施妨碍河道行洪排涝问题整治、河湖长制断面水质巩固提升、黑臭水体风险隐患找寻查挖、亚运会场馆驻地水环境保障等专项行动,确保河道行洪排涝通畅、全年水质稳中有升、河湖常态整洁美观,努力为亚运会召开保驾护航。
“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治水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深化‘河湖长制’管理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内容,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市河(湖)长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总河(湖)长令的发布,就是要让各级河湖长明确河湖长是治水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管、治、保三项职责,真正把河湖长的职责扛起来,把巡河、护河的工作做在实处、干出成效,为全省的河湖长做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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