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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部分水域昨起实行 浙江省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

发布时间:2022-03-02 10:38:09 来源:湖州日报 见习记者 吴健

  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自昨天起,浙江省实行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和鳌江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我市主要涉及苕溪、运河干流及流域内部分支流、通太河道,具体包括东苕溪、西苕溪、京杭运河湖州段、小梅港、大钱港、罗溇港、幻溇港、濮溇港、汤溇港、杨家浦港、夹浦港、余英溪、合溪新港。

  昨天凌晨,我市农业行政执法队联合市公安局环侦支队,以市域联动、统一指挥协调、水陆联检的方式,市及各区县分工负责、分片包干,对全市纳入“八大流域”禁渔范围的主要通太河道(溇港)实施全覆盖突击巡查检查。“禁渔首日,水上秩序总体良好。”执法人员介绍,巡查未发现涉船非法捕捞行为,但沿途共清理取缔丝网、地笼等非法设置网具56条。据了解,本次行动全市共计出动执法车14辆、渔政执法船艇10艘,农业执法人员及辅助人员、公安干警共79人。

  “此次涉及水域禁渔期为全年,相关违法行为最高惩罚可入刑,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若以上水域中已经实行禁渔的,叠加执行相关禁渔规定。”市农业农村局介绍,实施禁渔期制度,有利于保护、增殖渔业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和渔业生态环境的平衡,推动可持续发展,同时也为明确区域范围、打击相关违法涉刑行为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

标签:禁渔期制度;巡查;水域;非法捕捞行为责任编辑:仲瑶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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