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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一烟花爆竹经营部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2-02-16 10:03:20 来源:台州日报 作者 陈家澍

  近日,台州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辖区内未经许可销售烟花爆竹、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异地存储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上两日,亭旁中队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烟花爆竹经营部在亭旁镇亭旁大道售卖烟花爆竹,属于未在营业执照核准地点经营烟花爆竹。现场拍照取证后,执法人员下发了调查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复查时,发现该烟花爆竹经营部并未及时整改,执法人员当即展开立案调查并对该烟花爆竹经营部经营者杨某进行笔录询问。

  该中队长陈模亮说,根据相关规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零售经营者在核准的地点以外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考虑到杨某认错态度较好且后续积极整改,故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1500元的行政处罚。”

  接下来,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加大对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巡查监管力度,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及时劝导、制止。

标签:烟花爆竹;烟花爆竹行为;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杨某;经营;整改;巡查;中队执法人员;罚款人民币责任编辑:钱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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