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庆阳市近年来坚持聚焦问题,全面整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截至2021年底,第一、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40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交办的299件环境信访问题全部办结。
庆阳市制定印发了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了目标清晰、责任明确、措施具体、时限清楚、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保障机制,督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责任体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同时,强化督查督办,跟踪压茬整改落实。庆阳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深入基层督查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定期进行督查通报;市级整改督导组、明察暗访组和责任追究组,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重点问题逐一核查、跟踪督查,对突出问题进行通报警示,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县(区)和企业及时进行约谈提醒和责任追究。
通过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庆阳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21年,庆阳市十大生态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7%以上,名列甘肃全省第一;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1.3%,较2020年提升11.3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3.2%,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95,跃居全省第二,较上年排名提升5位,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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