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企业整改情况和主要产污环节,提出要进一步做好原料堆场扬尘防治、日常环保管理等建议,并听取了企业的想法和意见建议,赠送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手册……近期,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的领导带队,对辖区内一家被行政处罚的企业进行回访。
原来,今年7月,该企业因喷淋水排入车间导流沟,经雨水管道排放至河道,导致河水pH值超标,被处以10余万元的罚款。此次工作人员上门回访时,发现该企业已将喷淋水收集至回用池,经沉淀后回用,较好地完成了整改。
“这次被处罚,我们企业充分认识到了环保工作的重要性,也对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今后将认真学习环保政策法规,进一步做好环保工作,也希望环保部门能多指导检查,帮助企业提升污染防治和环保长效管理工作。”该企业的相关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随着环境执法力度的加大,有力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环境执法力度加大了,如何更好地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今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转变执法理念,坚持执法监管与服务企业并重,强化服务企业的工作导向,主动为被罚企业进行环保号脉、体检,不是一罚了之,而是做好处罚之后的后续监督帮扶工作,及时解决企业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提升企业的获得感。
除了以领导带班形式进行回访之外,南湖区还开展联合服务回访和法治宣传回访。其中,联合服务回访一般由相关业务科室联合对被处罚企业的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指导和服务,必要时邀请环保专家参与,对企业重点产废环节、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环保管理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逐一排查,帮助企业全面查找环保问题症结,并提出整改指导意见,为企业送上环保良方,帮助企业提升环保管理水平。
另外,法治宣传回访是指在回访时对被处罚企业开展针对性的法律政策宣传,指导企业积极学习环保新规新政,对企业在生产、管理等方面遇到的环保法律政策问题进行解答,并发放环保法律法规等宣传手册,要求企业对照做好日常环保管理工作,促进企业自觉守法,提高环保意识。
生态环境是底线,任何逾越底线的行为都应承担法律责任,但处罚从来不是目的,通过处罚要让企业认清存在的环境问题,积极整改,实现绿色发展。“我们希望通过对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的回访,掌握整改情况,开展指导服务,进一步压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充分体现教育和服务为主原则,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护航经济健康发展。”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凡注有"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新闻热线:0571-85310331 网站电话:0571-85361818 网站总监:庞世豪
服务百姓、贴近政府、打造权威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