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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宣传指导 落实长效管理

大桥新区落实餐厨垃圾分类提升环境

发布时间:2019-08-29 07:24:25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徐梦倩 通讯员 王雪军

  根据《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近日,大桥新区综合执法部门对一起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经教育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垃圾分类开出首张罚单

  近年来,大桥新区全面倡导“环保、绿色、生态、自然”的生活方式,坚持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步扩面,促进区域垃圾分类全覆盖。

  执法队员例行垃圾分类检查时,发现大桥新区西场路(复兴公馆)某餐饮店内标有其他垃圾桶的桶内投放了餐厨垃圾,执法人员当场开出了限期改正通知书并要求店家限期整改。限期过后,执法人员再次上门进行复查,发现该店家并未按要求落实整改,垃圾桶内仍然出现混投现象。随后,执法中队对这起垃圾混投行为依法做出了行政处罚。该案件也是综合执法部门在海盐县垃圾分类领域开具的首张罚单。

  “落实餐厨垃圾分类是餐饮行业治理的一项重要环节,也是推进生态环境整治的必要举措。”大桥新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垃圾分类是文明城市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也是大桥新区“十大战役”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我们重新制定了新的垃圾减量分类考核办法。”该负责人表示,在开展餐厨垃圾分类工作过程中,大桥新区分别采取宣传指导、执法检查、长效管理等多个步骤分步实施、稳步推进。

  “组合拳”稳步推进垃圾分类

  “部分餐饮从业人员垃圾分类知识概念模糊、环境保护意识不高,导致垃圾分类投放时,出现将餐厨垃圾投入到其他垃圾桶内等混投现象。”该负责人称,对此,大桥新区执法部门组织市容管理组队员对所辖区沿线200余家餐饮店开展了有关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发放了图文手册。每到一家店内,队员均耐心细致地做详细讲解,同时对餐饮店主要负责人在落实垃圾分类工作上做出严格要求,对服务人员在收集餐厨垃圾过程中的分类投放开展不定期上门指导,提高从业人员环境意识,为后期餐饮垃圾分类工作的稳步推进打好扎实基础。

  为确保垃圾桶内不出现混投行为,综合执法部门在做好前期宣传指导的情况下,随后组织人员开展上门执法抽查。“前期检查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人性化管理为原则开展执法,同时也对个别经再三要求仍未按规定进行整改的餐饮店严格实施处罚。”该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餐厨垃圾分类已经抽查餐饮店80余家,其中对2家屡教屡犯仍不整改的问题餐饮店进行了立案查处。

  在健全完善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方面,大桥新区成立了垃圾分类专项办公室,由综合执法部门落实专职管理人员,建立每日巡查、不定期抽查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垃圾分类从宣传提高意识到上门指导落实分类,再从不定期执法检查到对违法行为的严格立案查处等一系列工作体系,并在此过程中不断加以完善,确保各个工作环节落地落实出成效。

  据介绍,接下来,大桥新区一方面将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各餐饮从业人员的环境保护思想认识,严格执行垃圾分类要求,规范服务人员的垃圾投放操作程序,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另一方面,加强开展餐厨垃圾的回收签约督促工作,实现餐厨垃圾统一收集集中环保处理的全环节管控,加速再生资源转化,努力促进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现餐厨废弃物的华丽转变。

标签: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分类;整改;餐饮店;生活垃圾;罚单责任编辑: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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