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环保频道 > 即时报 正文

40家严重超标排污单位被公开处罚

河南一污水处理厂或被罚款4880万元

发布时间:2019-08-06 14:46:07 来源:法制日报 记者 郄建荣

  按照现行环保法的规定超标排放即违法。但是,在今年第二季度,河北省唐山市污水处理厂等40家单位仍被查出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生态环境部今天公开曝光了这40家单位的违法及处罚情况,其中,河南省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孟州城市污水处理厂按日计罚4880万元。
  因屡查屡犯、长期超标,生态环境部决定对山西省大同市同煤广发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挂牌督办。
  这40家单位涉及河北等16省(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其中,辽宁5家、海南5家、山西4家、河北4家。4个省份严重超标单位家数列前四位,共18家,占严重超标单位总数的45%。值得关注的是,40家单位中有17家是污水处理厂,占比达到42.5%。
  据生态环境部介绍,根据自动监测数据及生态环境部门核实情况,今年第二季度,山西省大同市同煤广发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屡查屡犯、长期超标。其中,山西省大同市同煤广发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50天。其中,二氧化硫超标48天,氮氧化物超标5天;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3天。其中,氨氮超标2天,化学需氧量超标1天。
  江西省樟树市盐化工业基地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41天。其中,化学需氧量超标28天,氨氮超标39天。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吉元冶金集团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39天。其中,烟尘超标6天,二氧化硫超标28天,氮氧化物超标38天。
  生态环境部决定对这3家单位挂牌督办。生态环境部要求,当地依法处罚这3家单位,“整改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限制生产,实现达标排放”。生态环境部限3家单位6个月内完成整改。
  生态环境部透露,多家单位被处以或将被处以过百万元的处罚。其中,山西大同同煤广发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被罚款100万元;山西省晟安电铝有限公司被罚款220万元;内蒙古乌拉特后旗污水处理厂被罚款280万元;安徽东昇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100万元;河南孟津县常袋镇污水处理厂拟被罚款360万元;河南省孟州城市污水处理厂拟被按日计罚4880万元。

标签:超标;生态环境;污水处理厂;化学工业;均值;罚款责任编辑:孙璐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新闻热线:0571-85310331 网站电话:0571-85361818 网站总监:庞世豪 
服务百姓、贴近政府、打造权威媒体。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9-202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图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