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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激发村民参与环境整治内生动力

发布时间:2019-06-10 15:56:34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王波 王夏晖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指出,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当前,距离2020年底还有不到两年时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仍面临资金短缺的难题。因此,充分激发村民参与环境整治的内生动力,是破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难题、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一项重要措施。

  “始终坚持强化政府引导作用,调动农民主体和市场主体力量”是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下简称“千万工程”)成功经验之一,强调注重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完善农民参与引导机制,通过“门前三包”、垃圾分类积分制等,激发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农民群众不仅是农村环境整治的直接受益者,更是重要的参与者、建设者。只有把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真正调动起来,才能难事不难、好事办好,推动环境整治取得更大范围、持久稳定的环境成效。

  激发村民参与环境整治内生动力的必要性

  激发村民参与环境整治内生动力,是坚持建设美丽中国全民行动基本原则的生动实践。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批示精神,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8部门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提出,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充分激发农民群众“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自觉,从老百姓身边的小事抓起,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不断增强亿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激发村民内生动力,就是坚持建设美丽中国全民行动基本原则的生动实践,就是推动以往“政府主导”模式向“政府引导、全民行动”双轮驱动模式过渡的重要引擎。

  激发村民参与环境整治内生动力,是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的客观需要。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在当前形势下,如果单靠政府财政投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全面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目标任重道远。激发村民内生动力,就是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

  激发村民参与环境整治内生动力,是推动形成绿色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必然要求。农民群众既是农业农村污染物的主要排放者,又是污染问题的主要解决者;既是垃圾分类、资源节约的实施主体,又是保护庭院环境的责任主体。要把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的过程变成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过程,引导农民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和农药,摒弃乱丢滥倒、乱搭滥建等不良习惯,自觉参与维护干净整洁的公共空间和生活环境。激发村民内生动力,就是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经过共同努力,更好更快地建设一大批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的田园风光。

  学习推广“千万工程”经验,探析激发内生动力对策

  当前,很多地方村民参与环境整治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存在着多方面原因。比如,有的地方事权划分不清、组织村民参与不够。一些地方仍沿用“从上而下、包揽建设”工作模式,“政府干、百姓看”等现象时有发生;还有一些地方尚未建立项目信息公开监督制度,在项目规划、选址、设计、建设和运营等环节缺乏群众参与和监督。又如,有的地方村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足,一些地区不注重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未能在村庄环境整治上形成推进合力。再如,不少村民环境意识不高、主动性不强,多年来养成的生活习惯仍未改变,乱丢、乱倒、乱扔、乱堆等现象随处可见。

  第一,合理划分政府和村民环境整治事权。政府应发挥引导作用,做好规划编制、政策支持、试点示范等,解决单靠一家一户、一村一镇难以解决的问题。完善公开监督机制,建立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引导村民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和管理,推动决策民主化,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可设立公开电话或投诉信箱等,接受村民咨询、举报,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和回应。明确村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动员广大村民积极主动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共同改善村居环境,建设美丽家园。

  第二,融合乡村绿色产业发展带动群众参与其中。以垃圾分类收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防治、秸秆农膜回收处理、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等为主题,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试点示范工作,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畜禽粪污治理、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等,总结和推广一批激发村民环境整治内生动力的示范县、示范村、示范户,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环境整治与建设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美丽乡村、森林乡村等有机结合,把村民增收致富与激发村民内生动力结合起来,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提升农民群众生活品质,为农民建设幸福家园和美丽乡村注入动力。

  第三,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村民自治方式。完善激励约束并举机制,通过“门前三包”、垃圾分类积分制、“先建后补”“多干多补”等措施,调动基层和农民积极性。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将垃圾分类收集、节约用水、村庄环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等要求纳入其中,通过群众评议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建立村民自治制度,鼓励各地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通过“民事民治、民事民办、民事民议”的方式,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在村庄环境整治中培育自治,在村民自治中给村民带来看得见的实惠。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污水垃圾处理农户缴费制度,综合考虑污染防治形势、经济社会承受能力、农村居民意愿等因素,合理确定缴费水平和标准。

  第四,多方支持提升村民环境意识。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村民的环境意识,逐步改变乱扔垃圾、乱排污水等不良生活习惯。鼓励农民自觉践行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形成低碳节约、保护环境的社会风尚。鼓励多方力量参与,建立政府和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的作用。在整治村成立由村干部、老党员、家族带头人、乡贤和农村致富能手等人员组成的村民理事会,通过村民理事会做群众工作,号召村民主动参与。

  作者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标签:村民;整治;农村人居环境;环境;动力责任编辑:钱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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