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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 一案一策 舟山推进违法围填海项目整改

发布时间:2019-04-05 08:51:47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王世琪 通讯员 朱智翔 黄最惠

浙江在线4月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王世琪 通讯员 朱智翔 黄最惠)在舟山普陀区虾峙镇河泥漕船厂的前面,一弯岸堤伸入海中,托举着一艘渔船,一派人与自然相得益彰的和谐景象。但一年前,这个闲置船厂却不是这样的景致。近日,记者来到河泥漕船厂,普陀区海洋渔业局副局长徐国辉指着该船厂违法围填海项目整改验收材料上的照片告诉记者:“原先船厂前的这片海域都被填了,围填后的面积几乎比现在大了一倍。”

据了解,该船厂地处虾峙岛东部偏远海边,以维修小型渔船为业,2010年,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私自围填海进行了扩建。2014年,河泥漕船厂违法围填海行为被普陀区海洋渔业部门立案查处,但该厂无力承担100多万元的项目整改、海域修复费用,一直未恢复海域原状,并于2017年被列入中央环保督察重点整改项目。

“河泥漕船厂的情况不是个例,多年来,经济发展和土地制约之间的矛盾一直困扰着舟山,‘向海要地’便成了有些人的捷径。”舟山市海洋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俞永军介绍,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浙江,舟山共有23宗违法围填海项目被列入督察整改重点。

为了最大限度地加快整改进度、提高整改质量、降低整改成本和影响,舟山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在全省首创违法围填海项目整改验收规范,全面推进“一案一策”整改措施。

对于河泥漕船厂,舟山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研究制定恢复海域原状标准、论证评估整改方案,对其进行恢复海域原状,并于2018年9月完成整改。“但对一些环境影响小、民生关联大、不宜恢复海域原状的违法围填海区域,我们调整了该区域用地规划,并下发了《不动产权证书》,将该围填海占用海域纳规纳管。”俞永军说,位于东沙镇东北部燕窝山滩涂的垦造耕地工程,违法围填海面积较小,规划中又有国道公路横穿其中,便对其进行了纳规纳管。“但如果违法围填海区域对环境影响大,而整改又会导致二次污染和其他严重影响的项目,我们会原地封存。”

截至目前,舟山被列入中央环保督察重点整改项目的23宗违法围填海项目中,已有22宗项目整改完成,其中5宗恢复海域原状、10宗纳规纳管、7宗原地封存。剩余的1宗正在进行纳规纳管流程,预计今年7月前将全部整改到位。

标签:船厂;整改;海域;舟山;河泥责任编辑:仲瑶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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