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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农膜污染应推广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发布时间:2018-11-23 10:26:05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 金书秦 张斌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指生产者对其产品承担的资源环境责任从生产环节延伸到产品设计、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废物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的制度设计,一般应用于包装废弃物、报废汽车、废弃电子电器产品等废弃物的治理。2017年,原农业部将农膜回收作为农业绿色发展五大行动之一,并在甘肃广河县、合水县、临泽县和新疆新源县开展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具有较大的推广价值。

  从使用方面来说,农户是农膜的消费者,也是农膜污染治理的重要责任方。但目前对于废旧农膜处理方式主要是“埋、烧、用”,绝大部分农户把能回收的收集到一起,统一堆放或是焚烧,不能收集的就直接翻到地里。造成农膜残留污染的原因一方面是农民对残膜的危害认识不够,超薄农膜使用后易碎,捡拾成本非常高,农民没有清理残膜的紧迫感;另一方面是降解农膜成本高,而且降解时间不可控、机械化覆膜程度低。

  从加工方面来说,残留农膜往往掺杂泥土、柴草和石子等杂物,既增加企业分拣和清洗成本,也影响产品质量。而废旧农膜加工企业大部分是家庭式作坊,生产设施和工艺简易、落后,环保问题突出,加工需求低导致了回收价格低。同时由于废旧农膜分布广泛,没有固定回收点,运输和回收成本较高,导致废旧农膜回收及加工企业积极性不高。

  从管理方面来说,我国一直强调农膜覆盖技术的推广应用,不太重视废旧农膜回收再利用体系构建,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监督和约束。

  笔者以为,为减少农膜污染应加快总结和推广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经验,并从三方面入手稳步推进:一是压实生产者的环境责任。由于我国不同地区的废旧农膜加工市场发展差异较大,建议将承担污染治理的经济责任作为其第一延伸责任,将回收再加工的行为责任作为第二延伸责任。

  二是因地制宜探索延伸责任实现形式。建议各地以构建市场化残膜回收再加工体系为目标,因地制宜,从生产、使用、回收、加工等循环利用链中的薄弱环节入手,通过政策扶持补齐短板,既允许生产者通过付费找第三方回收的方式承担其延伸责任,也可以通过自建回收再利用体系承担其责任。

  三是加快构建废旧农膜回收再利用的监测统计,提升政府监管能力。建议中央和地方的相关补贴和试点资金,应以废旧农膜回收再利用率为考核指标,将提高资源利用率作为延伸责任承担结果考核的标准,以扶持主体对资源利用率提高的贡献来确定支持力度。

标签:农膜;回收;可持续发展;农业农村;研究中心责任编辑:钱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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