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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大水漫灌”为“精打细算”

绍兴市全面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发布时间:2018-10-20 08:20:57 来源:绍兴日报 记者 周国勇 通讯员 马青华

  绍兴是江南水乡,也是水质性缺水城市,面对这种构成“悖论”的水资源现状,节水减排成为这座城市的一致行动。记者获悉,在诸暨试点的基础上,今年起我市全面推开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以建立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倒逼农业用水由“大水漫灌”变“精打细算”。

  去年,诸暨市作为全省第二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县市,在全市率先进行了农业用水模式的新探索。在山下湖镇面积700亩的西泌湖灌区,当地政府在框定用水总量的基础上,按照水稻、蔬菜、果木、养殖等不同种养区域分别将用水定额测定为600立方米/亩、150立方米/亩、130立方米/亩、1000立方米/亩的标准,并由放水员统一进行用水管理。同时在渠首和典型田块等适当位置采用以电折水,安装遥测水位计、电磁流量计等措施,对灌区用水情况进行监测,初步建立起了一套实用可行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模式,并于今年起在全市推广。

  按照《绍兴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我市纳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田总面积为165万亩,其中今年计划完成17万亩。目标是到2020年,在全市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范围内落实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主体,实现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为此,各地将采取的措施包括配套建设安装计量设施;探索建立农业水权制度,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建立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及农业用水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机制等。

  按照要求,各区、县(市)将强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保障,统筹公共财政一般预算、水利建设基金、国有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健全完善多元化的农田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改革完成后,农业用水定额内不收费,但超出定额部分,将由农户、合作社或村集体自己支付。同时为激励放水员工作积极性,放水员管理到位,节水越多,经过考核后还有一定奖励。”市农村水利站负责人黄庆良介绍。 


标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用水;形成机制;节水;水乡;水资源责任编辑:季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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