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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家单位擅自将废机油出售给无证商贩

天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守护环境

发布时间:2018-10-10 09:02:20 来源:台州日报 通讯员 胡益阳 记者 郑红

  天台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某汽修厂等8家单位擅自将经营中产生的废机油出售给无经营许可证的流动商贩进行处置,而相关职能部门未及时作出行政处罚。因此该院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陆续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8份诉前检察建议书。近日,已悉数收到8份检察建议书的复函。

  国家把废机油列入危险物品名录,因为这种废机油一旦进入土壤,就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根据法律规定,废机油必须交给有资质的回收企业进行专门处理。然而,有些修理厂却擅自将废机油出售给了无证流动商贩。

  据了解,一桶废机油,汽修厂老板卖给流动商贩价格是140元到150元,流动商贩又以每桶300元到4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天台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某汽修厂等8家单位擅自将经营中产生的废机油出售给无经营许可证的流动商贩进行处置,而相关职能部门未及时作出行政处罚。

  无证商贩在经过简单的沉淀提取后直接倾倒,造成环境污染,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此外,天台县检察院还查明以上8家单位均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因废机油含有大量重金属、硫磷氮化合物等有害化学物质,且不容易降解,处理不当会造成长久性危害,对环境会造成较大损坏,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持续损害。5月30日,天台县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陆续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8份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对汽修厂等8家单位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相关职能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履职。近日,天台县检察院已悉数收到8份检察建议书的复函,相关职能部门表示已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将依照法定程序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确保处罚决定履行到位。

  据悉,自6月天台县检察院挂牌成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以来,公益诉讼全面提速,有效破解环境污染没人管、国有资产流失无人问等“公地悲剧”困局,公益诉讼逐渐成为大趋势,日益成为督促相关部门履职的“催化剂”和提高人民群众环保意识的“加速器”,在全社会形成法治建设合力,共创美好环境,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标签:废机油;天台县;公益诉讼;行政处罚;建议书;检察院;复函责任编辑: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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