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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品回收站点不能变成污染源

发布时间:2018-08-17 10:00:57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魏列伟

  近年来,废旧品回收加工项目站点发展迅猛,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资源的回收与循环利用。废旧品回收加工站点一般地处城乡接合部,经营者大多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环境效益,其经营理念、管理措施等大都处在原始粗放状态。

  许多废品收购站点内,各种瓶瓶罐罐、废纸、旧塑料等随意堆放,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而且臭气熏天。废品粗加工处理时,很多站点采用水洗、火燎等落后手段,污水直排,气味刺鼻。更为严重的是,由于部分危险废品回收后加工方法不当,可能会导致放射性、有毒有害物质不同程度地扩散,存在很大的环境安全隐患。

  废品回收本是好事,但污染环境就成了新的问题。怎样才能把废物利用变成真正的好事,让废品回收实现环保?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

  相关部门加强管理。环保、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对废品回收企业加强执法检查,进行严格的环境监管,对非法经营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厉处罚。相关部门要对现有的废品回收点进行拉网式摸底调查、造册登记,提出再生资源网点布局规划意见。对具备回收条件的,由相关部门准入登记,再由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否则,不得从事再生资源回收行业。

  划定特定的经营区域。废品回收具有其特定的污染与扰民特点,应明确禁止其在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公路铁路一定范围内、河道两侧、居民小区等环境敏感区域进行废品回收经营与加工活动。对在环境敏感区域内无照经营废品收购的站点,要强制取缔;有照经营的,要强制迁离,以确保区域环境安全。通过一系列整治,保留一批布局合理、经营规范、符合市容标准的站点,改进一批布局不合理、经营欠规范、影响市容形象的站点,取缔一批通过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站点。

  从经营资质上把关。废旧品回收加工企业的经营活动既要有利于交通的便利通畅,又要确保其不引发扰民投诉问题,更要符合当地政府网点布局的有关要求。在此基础上,对持有房地产权证、租赁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项目,由工商部门发放营业执照以及《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对于达标的回收经营站点,发放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达标单位标识牌,保护其依法经营。不达标且拒不整改的作坊式站点,则坚决予以取缔。

  规范项目建设。根据有关城市的管理经验,一般要求废旧品回收粗加工企业的建筑设计采用封闭式;营业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门面招牌采用统一规范的站名和设计,配有标准衡器和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和备案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识,照明、电器线路使用阻燃材料保护,配电开关安装在阻燃材料上。同时,还要配备封闭式运输设备,流动回收车和机动运输车采用统一标识和编号。

  加强经营管理。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要统一组织废旧品回收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培训,上岗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个人身份资料。废旧品回收站点尽量做到标识清晰、着装统一、计量规范、制度健全,并公布回收商品目录及回收价格。物品堆放整齐,能够按储运要求分类摆放,无乱扔、乱堆放现象。还要建立购销台账制度,账簿统一规范,并按当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求,定期上报统计数据。

  此外,可尝试站点合并重组。综合一些地方探索的管理经验,为了让这一行业更规范、更便于管理,可对规模小、处于散乱状态的回收点进行合并重组,成立几个规模大的回收公司。根据自愿原则,小站点既可成为大公司的代收点,也可由大公司吸纳小站点入股。还要相应组织废旧品回收建立行业协会,实施行业自律和自主经营。

标签:回收;站点;废品回收;经营;经营者责任编辑:钱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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