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八进”宣传活动
通过培训、举办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八进”宣传,共开展培训、宣传活动100余次,发放宣传册1万余册,使全民垃圾分类意识更深一步。组织县级机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进小区、进商场、进工地开展《条例》宣传,向居民、商户发放《条例》宣传册,引导居民、商户从我做起,积极参与垃圾分类行动,争当垃圾分类的宣传者、践行者、推进者。
创建宣传载体
充分运用电视、广播、微信等媒体平台,在线上进行宣传报导,提升居民知晓率、参与度(比如在长兴电视台开设了《光盘行动》《移风易俗》等多个子栏目,在黄金时段刊播《制止餐饮浪费以“小餐桌”带动“大文明”》《寻找身边的典型》等垃圾分类的专题报导)。并将垃圾分类纳入文明城市、“无废”城市、共同富裕示范区等建设内容。
充分利用宣传平台
利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垃圾分类宣传的针对性和覆盖面,打造垃圾分类宣传新亮点。充分运用国家、省、市、县等各级宣传平台,通过客户端、网址、学习强国、政府发布等平台开展宣传,展示分类工作成效,提高质量宣传,进一步扩大分类影响力。今年以来,相关工作被人民日报、浙江新闻、浙江在线、南太湖号等各级平台报道500余次。
健全志愿服务机制
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团员青年、妇女等志愿服务队伍力量,利用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讲座、进社区、进家庭指导分类投放、“垃圾分类 巾帼先行”等工作,进一步浓厚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氛围,提升分类参与率、准确率。
强化执法检查
强化执法保障,针对人流量密集、流动性大的单位和场所,督促责任主体履行好垃圾分类监督管理职责,对未按照《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置,并建立季度执法检查通报机制,今年1-6月我县对随意堆放城市生活垃圾及垃圾未分类投放行为立案739起,罚款78890元。
凡注有"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