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做起而行之的行动者”。 芦凯同志于2018年1月起从事上虞区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时时提醒自己,垃圾分类工作不仅是一项持久战,需要我们不断为之奋斗、努力,更需要将理论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将一件一件“垃圾分类”的事情办实做好。这样才能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成为展现上虞良好形象的发力点。为上虞“品质名城”添砖加瓦。
2019年8月15日起芦凯同志借调到绍兴市上虞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担任综合协调组组长。在工作上,他总是一丝不苟,认真踏实,业务精湛。经常赴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行政村、小区等开展垃圾分类业务知识培训。所以别人也喜欢叫他“芦老师”。
回顾这五年来的工作,在省市区领导的关心、指导下,芦凯同志为上虞区垃圾分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顶层设计完善化,成立管理研究院
2021年上虞区紧紧围绕城乡统筹重实效、数字赋能强提升、因地制宜促示范,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该同志谋划参与了上虞区分类办与浙江大学环境污染防治研究所、绍兴文理学院、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和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合作建设上虞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研究院。
城乡分类精准化,注重源头减量
利用撤桶并点、定点收集、数字赋能、积分兑换等手段,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城镇普遍推行“定时定点”小区及投放清运工作。农村推行生活垃圾智能投放、智能巡检、在线监控等应用场景,形成一村一数据、村村有特色的。
循环利用资源化,赋能绿色低碳
上虞区加强资源集约利用,实现“垃圾分类+再生资源”两网融合发展,加快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除“四分类”垃圾规范处置外,上虞区新建的城市资源再生利用绿色综合体项目有效填补了建筑装修、大件、园林垃圾的处置空白。
宣传引导多元化,推动全民参与
1.“百人宣讲团”引导垃圾分类。机关单位、乡镇街道、社区、农村、学校等单位相关人员组建宣讲队伍走进社区、深入农村,全领域开展《条例》宣贯活动。2.“敲门行动”主动上门宣传。组建由乡镇街道、社区(三支队伍)、村居(三支队伍)、物业、第三企业等联动宣传组,以包片、包楼、包户的形式进行入户面对面宣传。3.“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实践。推动《条例》宣传进校园、进家庭,引领低碳环保新理念,让更多人能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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