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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执法并举推动柯桥区垃圾源头减量

发布时间: 2023-06-01 10:05:28 来源:

  柯桥区全面贯彻省、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部署,遵循“科学管理,绿色发展;党政推动,全民参与;示范引领,持续推进;制度保障,长效管理;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的原则,稳步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巩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效,持续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总体水平。开展多层次、全覆盖的垃圾分类宣传。从宣传教育和联合执法两个方面推动垃圾源头减量。

  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平台,进行垃圾分类专项报道,加强舆论引导,为垃圾分类宣传造势,大力营造了全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比如柯桥区柯岩街道对新未庄社区居民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活动开始前送给每位居民一份“礼物”,居民打开一看都惊呆了,为什么送的是菜叶、果皮、塑料袋、饮料瓶、电池等?居民们带着疑惑的心情,听宣讲袁老师开始了垃圾分类知识;源头减量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并对居民手上的“礼物”详细介绍了各种垃圾的归属,引导各位居民将手中的各类垃圾做好分类,再找出与垃圾分类桶相同项,并分类投入到相应的桶内。并进行了通过转盘来进行垃圾分类趣味抢答活动。“这类垃圾分类宣传有创意、有新意、有记忆,让我们对垃圾分类都有了新的认识,比如玉米杆原来是其他垃圾啊!”居民周大伯说到。

  此类垃圾分类趣味宣传活动的开展,让居民在游戏活动中认识了垃圾分类的知识,也使居民更加积极的参与垃圾分类,在实际行动中更大程度上提升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和分类准确率,营造“垃圾分类、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从2021年5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明确了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在餐饮服务场所主动或者免费提供一次性餐具;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对应的收集容器。

  为进一步强化宾馆(酒店)、餐饮单位、商场、超市沿街商铺的源头减量、垃圾分类意识,贯彻落实《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法工作,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总体水平。柯桥区生活垃圾分类办牵头会同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对城区宾馆酒店、餐饮服务企业、商场超市经营管理单位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情况开展多次联合执法行动,下一步柯桥区生活垃圾分类办将继续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违反《条例》行为加大检查执法力度。

标签: 垃圾分类;联合执法;城乡生活垃圾;工作总体;管理条例;全民参与 责任编辑: 庞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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