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记者从杭州市公安局获悉,该局刑侦支队(浙江省杭州市反虚假信息欺诈中心)成功干预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从境外拦截追回全部涉案损失23.83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185万元),系该反虚假信息欺诈中心成立以来,首次从境外全额止损的案件。
4月17日,警方接警称,犯罪嫌疑人使用高仿真邮箱,以更换收款帐号为由,冒充合作单位骗取杭州市江干区某贸易有限公司货款23.83万欧元。接警后,警方向受害公司开户行宁波银行杭州分行通报相关案情,并会同该分行查清并实时跟踪被骗资金走向,磋商拦截反制方案。
经双方研判后,决定由宁波银行通过报文对接中欧、南美两个境外的嫌疑人收款账户相关开户银行,要求拦截黑客帐号并全额返还所涉资金。19日,经40余小时实时跟踪,受害公司被骗全部损失成功自境外拦截追回,现已归还事主。
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陆忠民表示,此类犯罪一般系境外不法人员或者国内犯罪分子利用国内或境外网络实施犯罪,实施作案时间跨度较长,具有一定隐蔽性,“由于地域原因,这种资金、嫌疑人都在海外的案件侦破难度高于在国内发生的案件。”
“诈骗分子往往选择外贸企业下手,利用木马等黑客手段,盗取企业内联系外贸业务的电子邮箱和密码,获取客户邮箱、企业历史收发邮件等各类信息后,利用窃取信息制造高仿企业邮箱名或客户邮箱名。”陆忠民说。
据介绍,针对此类隐蔽性、欺骗性强的新型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案件,杭州警方目前以防范为主,打击为辅。杭州市公安局经济文化保卫支队经保大队大队长黄文华表示,近三年,杭州共成功劝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635起,止损6660余万元人民币。
杭州市反虚假信息欺诈中心提醒:企业财务人员一定要细之又细,看清客户提供的信息,如在对方提出需要变更收款账户时,务必及时通过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对方确认后再转账、汇款,最好在汇款前进行网下确认。不轻信通过邮件、传真、QQ或微信聊天获取的信息。有外贸业务的财务人员一般都会建立对公账户通讯录,在增加新交易账户时,需当面或电话与新交易账户方核对、认证。
同时,企业财务人员还要防止企业领导QQ(或微信)被盗后,诈骗分子冒充企业领导的QQ(或微信)头像与财务人员联系,以各种理由指示财务人员汇款的诈骗案件。企业一旦发生上述案件,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拨打杭州反欺诈中心0571-81234567咨询专线,争取止损黄金时间,将损失减小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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