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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集体名义批地 违法建房出租牟利

东阳这名村干部,你好意思吗

发布时间:2018-09-06 06:47:26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王晨辉

  浙江在线9月6日(浙江在线记者 王晨辉)近日,记者接到东阳市南马镇泉府村村民反映,该村村支书金拱法未经公开招标,在大部分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租用集体土地2340平方米,并以村集体办公等名义,建造公寓、厂房等经营性场所,总建筑面积达7308平方米。这些建筑缺乏相关审批手续,金拱法将其出租出去,为己牟利。

  记者日前来到泉府村,在东阳市南马镇初级中学对面,见到了村民反映违建的这处公寓楼和厂房。公寓楼主楼7层,裙楼5层,其中一楼为陶瓷批发市场,二楼以上均为公寓房。记者上楼发现,每一层都有房间20个左右,大部分已有人入住,楼下还贴有公寓出租告示牌。记者以求租者身份拨打了告示牌上的电话,对方称房子面积小的有20多平方米,大的超过40平方米,根据大小和装修不同,租金为每月550元到800元不等。

  在这栋公寓楼后面,是两幢砖混结构的厂房,目前处于生产停工状态,里面堆放着大量杂物。

  记者随后来到南马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泉府村国土管理的工作人员金正平介绍,2011年,该村确实以建设村集体办公用房和建造外来人员公寓楼等名义,申请过建设用地。当年7月18日,用地通过国土部门审批。而事实上,在申请建设用地时,该集体用地的使用权已经租赁给金拱法个人。

  据时任泉府村村委会主任金海蕉介绍,当时还是村党支部委员的金拱法找到村委会,希望他租用的这块地能批成村集体的外来人口公寓等项目,当时村委会和他提了三个条件:一是要保证公开招投标,并按规定缴纳租金,确保村集体利益;二是该项目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三是建设程序要合法。金海蕉说,当时金拱法全部答应,后来却一个都没有做到。

  公寓楼和厂房均建造于2013年。据了解,建设工程除用地审批外,还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南马镇城建办公室工作人员证实,公寓楼和厂房的建设未取得规划部门的批复,也未按发改部门批复的项目用地规划建设。

  东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南马大队相关负责人称,他们也接到过村民关于这一问题的反映,之前城管部门也对这些厂房采取过措施,多次催促房主办齐相关手续。

  “前几年,这些厂房也被部分拆除过,但是今年又重新造了回去,而且规模有所扩大。”一名村民对记者说。采访时,还有村民质疑,金拱法租用这块集体土地,没有经过公开的招投标,大多数村民甚至不知情。

  记者联系到了现已担任该村党支部书记的金拱法。他承认,公寓房和厂房所在的土地是他向村委会租赁的,公寓和厂房也是他当村支书以后出资建的,确实缺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当时对于政策不了解,以为土地审批了就可以建造,后来也没有去补办手续,是他的失误。

  同时,金拱法也承认,这些土地的租赁没有经过公开招投标,这些房子中,公寓用于出租,厂房一部分作为仓库自己使用,一部分用于出租,租金归他个人所得。

  对于村民的反映,南马镇党委书记郭利群说,对该情况并不了解,不过他表示,如果上述建筑确系违法,将依法依规处理,该拆的就拆。

  这些违法建筑将如何处置,记者将继续关注。


标签:厂房;村民;公寓;出租;公寓楼;集体土地;租用责任编辑:季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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