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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发布

饮用水水源地都应设置保护区

发布时间:2018-03-23 09:22:42 来源:中国环境报 记者 谢佳沥

  近日发布的新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338-2018),为今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提供了最新依据。

  据介绍,新标准是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 338-2007)的第一次修订。规定了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基本方法、定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件制作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文件编制的技术要求。

  新标准修订主要内容包括:增加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的技术要求;增加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步骤的要求;增加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基本方法;增加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件制作的技术要求;完善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定界的技术要求;完善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的要求。

  根据新标准,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备用的和规划的)都应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应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乡规划、水污染防治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和供水规划。跨县级及以上行政区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应纳入有关流域、区域、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

  新标准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查询。自新标准实施之日起,《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 338-2007)废止。


标签: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污染防治规划;城乡规划;技术报告;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资源保护;标准内容;供水规划;环境状况责任编辑: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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